南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职能
南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是主管全区科技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市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制定本区科技发展战略。
(二)组织编制本区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研究确定本区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领域;研究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推动本区科技创新体系的建设。
(三)负责本区有关申报市和国家各类科技计划的工作,并推动实施。参与制定信息化发展计划。
(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归口管理本区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科技专项经费等有关经费的预决算;管理区科技发展基金。
(五)负责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全区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服务等工作。
(六)负责管理本区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科技外事和对港、澳、台地区科技事务工作。
(七)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规划、计划,承担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
(八)研究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科技人才的培养、选拔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
(九)负责全区科技领域的信息、统计和档案的管理。
(十)负责全区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工作。
(十一)协调、指导本区各系统和企事业单位的科技工作。承担区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推动“科教兴区”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负责对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管理服务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科协与科委合署办公,科普工作的职能由区科协承担。
联系方式
电话:(022)-27566918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西营门外大街华安北里2号楼2号
传真:(022)-27585397
邮编:300110